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
编者按: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国家开发银行发放、各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管理。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对于建立健全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具有重要意义。为指导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的学生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长期健康发展,我们编印了本还款指南,请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履行还贷义务。
正常还款
◆正常还款
正常还款是指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还款规则
※利息偿还
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由自己负担利息。自毕业当年起,每年的12月20日为正常还息日。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起至毕业后第二年的8月31日为两年宽限期,宽限期内的每年12月20日只需自付利息,不需偿还本金(举例:2013年毕业生的两年宽限期为2013年9月1日—2015年的8月31日)。
注意:借款学生如发生专升本、考研等需要延长贴息终止日期及延后宽限期的,应在取得录取通知书后立即与县资助中心联系,进行就学信息变更及还款计划变更。如未及时进行变更的,产生的利息由学生本人承担。
※本金偿还
从宽限期到期的当年开始到合同到期终止日的期间内,每年的12月20日除自付利息外还要按贷款合同条款的第三条“贷款本金还款计划”分期偿还本金。
注意:贷款到期的最后一年的还款日期为9月20日。
◆还款流程
※贷款学生到生源地县(市、区)资助中心查询还款金额或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查询“本金还款计划”和“贷款及应还款”,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操作指南见附录。
※系统每次扣款时,学生要提前五天将还款金额足额存入合同约定的支付宝账户或邮政储蓄账户,关于支付宝账户还款操作指南见附录。
注意:为防止因少量差额导致还款失败,同学们存入还款金额时请多存10元,多出系统应扣金额的部分不会被扣除,以防止造成不良信誉。
※还款后下个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学生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还款的扣款情况,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数据每月月末更新一次。
提前还款
◆提前还款
提前还款是指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约定的到期日前的一次性结清贷款本息的还款行为。
◆还款流程
※申请期限:每年1-10月、12月,每月的1-10号可以提出申请(11月不支持提前还款)。
※申请方式:两种方式任选一种即可。一是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联系受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代申请提前还款;二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
※还款金额: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提前还款金额或问询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还款时间:在申请提前还款月份的15号之前,将应还资金充值进支付宝账户。
※查询结果:提前还款后下个月的第一个工作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提前还款情况或问询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注意事项:
(1)申请提前还款时,可以选择结清贷款或部分还款。选择结清贷款,即一次性还清全部贷款;选择部分还款,只能录入不低于500元,且为100元的整数倍。
(2)申请提前还款后,一份合同的提前还款本金或利息都必须足额还款,不能部分扣款。
(3)每年1月至10月的10日前(含10日)可以申请提前还款,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
(4)当月15日前将足额资金充值进个人支付宝账户或邮政储蓄账户进行还款。如资金不足等原因导致提前还款未成功,则视作自动放弃提前还款申请,不做逾期处理,下个月有提前还款需求时要重新发起申请。
逾期还款
◆逾期还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自毕业当年起,如果在每年还本付息日(12月20日,贷款到期年份为9月20日)未及时还款,将被视作贷款逾期。对贷款逾期本息的还款叫逾期还款。
◆逾期还款的操作方法
※除11月份外,每月都可进行逾期贷款还款。逾期还款无需申请,贷款学生在每月20日前将足额还款资金存入其还款账户中,代理机构会自动扣收。
※如借款学生有逾期本金,则将从其应付本金之日起计算罚息,逾期本金对应的罚息为当期正常利息利率的130%。逾期还款时应还本息:包括逾期(欠付)本息和截止还款当月20日的罚息。贷款学生如有贷款逾期,应及时、足额将应还贷款本息和罚息存入账户,具体金额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或问询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各类还款对比情况表
正常还款 | 提前还款 | 逾期还款 | |
申请时间 | 无需申请 | 每月1-10日(11月除外) | 无需申请 |
申请方式 | — | 网上申请或资助中心申请 | — |
还款时间 | 每年12月20日(最后一笔9月20日) | 每月20日(11月除外) | 每月20日(11月除外) |
还款金额 | 网上查询或问询资助中心 | ||
查询结果 | 网上查询或问询资助中心 |
违约责任
◆违约行为
违约行为对没有按照协议规定的期限、数额归还国家助学贷款的行为,视为违约行为。经办银行将对违法违约贷款金额计收罚息,并将其违约行为载入个人征信系统,金融机构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
◆违约后果
※失约惩戒: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按时归还贷款本金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失信惩戒: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发银行将对多次逾期、恶意拖欠贷款的借款学生采取以下措施:
——将违约学生信息及共同借款人信息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一旦不良信用记录被载入个人征信系统,将直接限制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用卡、购房、购车贷款等几乎所有与金融机构有关的金融产品的申请与使用;
——将违约学生信息载入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并向违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就业单位通报违约情况。这将对违约学生的就业,参加各种社会招聘考试等活动产生较大影响;
——违约情节严重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网络地址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可以通过该系统申请提前还款,查询贷款状态、还款计划和还款记录,进行个人信息变更、共同借款人信息变更和个人账户变更。
◆注意事项
※新申请贷款的同学登录该网站需注册;已贷款的同学可以直接选择使用身份证号登录,初始密码为本人8位生日数字。如密码遗失,可打助学贷款呼叫中心电话95593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重置密码。
※毕业确认是同学们开始还款的重要步骤,为了了解还款计划、确保自己能按时还款,请同学们在毕业前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做好毕业确认工作。
※请同学们务必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自己的手机号码(非常重要)。同时,也请同学们定期维护好自己的其他信息变更,珍惜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
支付宝账户还款操作指引
◆支付宝账户
学生办理贷款时由系统自动生成,并打印在合同上,格式形如:320721a055h.cdb@sina.cn。同时这也是分配给学生的新浪邮箱账户。如果不记得账户,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贷款及应还款查询”模块查询——“还款账号”。
注意事项:
※支付宝还款账户贷款学生不可自行注册,无需自行激活,建议进行认证。
※支付宝还款账户通常于借款合同签订3天内开通,请在3-5天后登录支付宝账户并修改密码。支付宝账户初始密码会打印在贷款回执单上。
※支付宝还款账户是否认证不影响贷款的发放、还款,只影响账户内资金的使用和提现。
◆支付宝密码找回
可以通过三种方式找回:
※邮箱找回。支付宝账户也是新浪邮箱的账户名,亦是与支付宝相关联的邮箱账户。如果邮箱密码忘记,可通过邮箱的密码提示问题找回邮箱密码(提示问题一般为借款人的八位生日数字)。
※手机找回。如学生登录过支付宝并绑定了现用的手机,可通过手机找回密码。
※客服找回。直接拨打支付宝服务热线95188,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找回密码。
◆支付宝实名认证
通过“实名认证”后,才可以使用或提现支付宝账户中剩余的助学贷款。登录支付宝账户,点击“实名认证”,任意选择“快捷认证”或“普通认证”方式完成实名认证。
◆支付宝还款
※网上银行——充值还款
登录www.alipay.com→我的支付宝→充值→选择一家“网上银行”进行充值。目前可以通过网上银行通道充值的银行有:工行、建行、农行、交行、招行、中行、光大、中信、深发、浦发、民生、兴业、平安、广发、邮储银行、上海农商、上海银行、宁波银行、杭州银行、北京银行、北京农商、温州银行、成都银行。
核对您的充值金额与所选择的网上银行,点击“去网上银行充值”。
注:网上银行充值,每家银行的充值限额会有不同,可到对应银行营业网点申请提升“网上支付限额”。
※快捷通道——主动还款
每月的11-20日,登录任意支付宝账户→在我的应用中点击“助学贷款还款”→我要还款→输入“借款人支付宝账户名”、“借款人身份证”→查询还款信息→确认还款信息→选择“快捷支付”→选择付款银行→填写银行信息(此时填写的手机号码必须与付款银行预留的手机号码保持一致)→确认付款。
注意事项:
(1)主动还款通过任意支付宝账户都可还款,无需登录借款学生支付宝账户;一般在每月11-20日开通“主动还款”功能。
(2)目前新申请的助学贷款均采用支付宝进行结算,建议仍未使用支付宝的同学将还款账号变更为支付宝。变更账号,可到原办理贷款的县(市 、区)资助中心,申请开通支付宝还款方式,然后根据资助中心给予的支付宝账号和密码进行实名认证。
(3)贷款金额大于学费和住宿费总和的剩余部分将留存于学生支付宝账户,同学们可以实名认证,将支付宝账户与学生网上银行账户绑定后进行提现。